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發布日期:2021-12-30 11:25:31
信息摘要:
也許大部分人對于分包不是很了解。在工程分包常識中,一般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
也許大部分人對于分包不是很了解。在工程分包常識中,一般分包是指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那么,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以下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規定如下:
我們根據《建筑法》的有關規定內容如下:
1、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2、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3、根據工程分包常識,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4、根據工程分包常識,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法》的第四十五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6、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法》的第五十五條,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7、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筑法》的第六十七條,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8、根據工程分包常識,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在工程分包常識中,進行建筑工程分包的要求如下:
我們按照工程分包常識中的《建筑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合法分包應符合四個條件:
1、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進行分包,但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2、分包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
3、除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4、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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